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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商就该这样活下去的四个关键点

2015.02.05    出处:思路网    作者:未知    编辑:林玉婷

过去网店或

过去网店或实体店的客户大多是陌生用户,如果产品不好最多他们下次不买了,或者当时投诉处理,这些弱关系大多是一次性,断掉也就断掉,不会影响一个人现实的社会网络关系。

1、人品即产品

“产品为王”似乎是一句被重复烂掉的废话,傻子都知道。但我还是要郑重告诉所有人,做微商,产品一定是最重要的,没有之一。在上篇里我讲到,微商首先是做熟人(具备强信任关系)的生意,这些人可能是你的朋友、亲人、同学、同事或仰慕、尊敬你的人。如果微商的产品一旦出问题或者有瑕疵,轻者会影响信誉,重者可能会影响自己的社交关系。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人做微商把朋友都做没了。

过去网店或实体店的客户大多是陌生用户,如果产品不好最多他们下次不买了,或者当时投诉处理,这些弱关系大多是一次性,断掉也就断掉,不会影响一个人现实的社会网络关系。

在社会网络中有个“三度影响力”理论,是说我们的朋友,朋友的朋友,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是对我们最有影响力的三层关系,而微商的生意主要在这三层关系之内(或者以此延伸)。

所以说产品是微商的根本不为过。如果你是品牌,请力求产品真实而有价值,独特而有个性,否则难以在社会网络关系的层次里生存下去,这也是为什么朋友圈很多面膜品牌,但真正被记住好评的极少。

如果你只是中间代理商(产消者身份),请亲自使用或验证过你推荐的产品,对自己负责,对你的熟人负责,微商做产品,更是做良心。比如我推荐的野花香坚果,创始人是我的学生,我与他聊过,尝试吃过了解过;觉知先生的黑果枸杞,我也认识他,使用过并且认可产品的调性。

2、经销模式

我一直觉得微商这个生意是大规模的个性化商业,怎么理解呢?是指这个生意模式最好是人人参与(产消者接入),但微商又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化(产品/品牌/服务)。微商是把消费者变成产消者,那么在这个链接之中,我们该如何选择微商模式中的角色,是品牌方(直接提供货源和品牌)、代理商/经销商(销售其它品牌产品)还是兼有之。

如果你是品牌方,一般有2种模式。第一种是自销与代理并行,另一种是纯代理模式。前者是目前很多小微商的发展路径,最开始自己卖,有一些用户了,再从用户里面发展产消者,进而随着产消者比例越来越大,占比销售也越来越大,慢慢转向了代理模式。而在微商的早期也有一些人靠纯代理模式招商,能够迅速的打开产品的渠道。

代理机制本身并无坏处,但由于一般微商分销招募的准入门槛很低,发展几百,几千甚至上万代理比较容易。还有些品牌从开始就抱着圈钱(赚快钱)心态,不仅不关注产品动销率(即有多少销售到真正消费者手中),还通过各种变相手段给下级压货圈钱,以至于整个模式出现一些负面行为,遭人厌恶。

而其实作为品牌真正要做的是,做好产品,品牌宣传,体系培训,需要通过系统流程来标准化的管理激励经销商。至于系统、培训在后面部分细讲。

对于经销管理,目前暂时也没有看到特别好的方案,当然也许有只是我不知道罢了。但无论怎样,从我了解到的微商现状,有些原则性的观点值得思考。经销代理原则可以严进宽出,就是说成为代理商可以严格考核,从产品、服务理念认可,时间投入、重视程度等考核,并且予以系统化的管理、激励、培训帮助他们赚钱,才能持续下去;

如果有人放弃代理商资格也不应该强制条款限制。我觉得这套规则应该向游戏来学习,游戏之所以很多人来自愿的玩是因为它没有强制性,玩家可以自由退出,但是大家有统一目标,实时激励,明确的规则,完成任务后的升级等。很高兴的是我看到身边有人正在这样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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